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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作者: 时间:2013-07-09 浏览量:

7月8日上午,校党委书记商志晓主持召开党委常委第9次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对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

7月3日上午,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济南召开。省委书记姜异康主持会议并作动员部署,中央督导组组长周声涛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省政协主席刘伟,省委副书记王军民,中央督导组副组长李祖沛出席会议。当天下午,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副书记、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军民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法泉传达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高晓兵作关于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安排的说明。校党委书记商志晓参加上述两个会议。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我校被确定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我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整个活动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环节。每个单位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将于2013年12月底前基本结束。

学校党委常委在学习讨论中认为,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主要精神体现在省委书记姜异康的重要讲话,中央督导组组长周声涛的讲话、省委副书记王军民讲话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晓兵的讲话当中,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

会议研究决定,为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商志晓任组长,赵彦修、向来生、初乐娟任副组长,戚万学、于涛、钟读仁、唐波、王少华、王焕斌、张文新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组,下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和督导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对暑假期间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要作出总体安排,提出指导性意见。要认真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听取各单位对学校党委工作的意见,了解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就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根据学校总体要求,早考虑、早安排、早组织,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等为主要内容,切实抓好学习,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起步、有序推进。同时,要认真做好省委督导组来我校工作的有关准备工作。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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