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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10个科研创新平台被列入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作者: 时间:2011-07-02 浏览量: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鲁教研字〔2011〕7号),我校10个科研创新平台被列入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其中强化建设重点实验室3个,强化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此次我校获批的强化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强化建设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数量位居山东省省属高校首位,标志着我校平台建设工作又一次取得重大突破,为学校“十二五”科研发展工作打开良好局面。

此次我校获批的8个重点实验室分别为太阳能化学转化与储存、系统生物学、信息系统与网络信息安全、地表过程与环境生态、光电信息处理与显示、科学计算与数值仿真、信息管理与知识工程、人类认知与行为发展,其中前3个为强化建设重点实验室;获批的2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并全部被列为强化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据悉,为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适应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新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今年我省启动了“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实施了“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通过实施“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提升高校科研创新和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本次评审,全省共155个重点实验室和50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被列入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其中,强化建设重点实验室42个,强化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0个。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将制定“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并与依托高校签订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任务书,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建设期间,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加大支持力度;对措施不力、成效较差的限期整改,直至终止项目建设。“十二五”中期和“十二五”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建设任务书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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