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有2392种古籍入选。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14种古籍榜上有名,在省内高校名列前茅。
中国以历史悠久、典籍丰富著称于世。作为文明载体的文献典籍,尤其是其中的古籍善本弥足珍贵。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国家古籍保护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原则上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内选定。“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入选单位必须具备收藏古籍数量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有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有专项古籍保护经费等四项基本条件。
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古籍接受了原齐鲁大学图书馆的部分藏书,又历经五十余年辛苦搜求,收藏丰富,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中提供了重要文献保障。去年底,文化部成立了由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开始进行“名录”及“单位”初审工作,学校图书馆进行了积极的申报和严谨细致的古籍核查工作,顺利通过严格审查,最终《湖州双䯻禅庵语录》、《诗缉》等14种元代和明初版印古籍入选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据了解,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2392种。其中,汉文古籍2282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同时还公布了首批51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包括国家图书馆、26家省市公共图书馆、12家高校图书馆、5家专业图书馆、5家博物馆、2家档案馆。我省山东省图书馆和青岛市图书馆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