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办字〔2009〕10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09〕7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防控甲型HlN1流感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秋季开学期间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多发,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做好防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进一步明确秋季开学期间、特别是新生入学阶段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抓住“尽早发现并控制病源”这一重要环节,切实防止疫情在校内传播。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一切措施,认真落实学校工作预案,做好防大疫、打硬仗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以赴地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二、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控网络
要建立全面覆盖学生宿舍、班级、学院的疫情监控网络。各学院、各单位要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对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信息监测、搜集、报告、监督、应急处理、宣传教育组织等各项有关工作。各学院、各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要在9月6日上午前报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办公室。
全校广大教职工要本着对个人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疾病预防相关工作。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按照医生要求认真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要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按照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是学院学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是防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学院要以班级、宿舍为单位设立疫情监督员,负责收集本班级、本宿舍同学健康信息,配合学院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要为学生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原则上每个宿舍一支),认真落实晨检制度。本专科生晨检情况要在每日上午10∶00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学生处,研究生晨检情况报研究生党总支,由学生处(研究生党总支)汇总后报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办公室。2009级新生、入学报到一周之内是晨检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阶段。
各学院一旦在学生中发现发热病人体温超过37.5摄氏度,或者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疑似病例,要立即将其送至校医院或校外医院,由医院根据病情进行处理。同时,按照疫情监督员、辅导员(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学院、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办公室的顺序逐级快速上报有关情况。校医院要负责将每日发热学生病例信息汇总,于下午5∶00前报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办公室。重大疫情信息要随时上报。
要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确保校园正常学习及生活秩序。加强校园管理,有效控制闲散人员、外来车辆进出学校,严禁宠物进入校园。加强环境卫生及消毒,尤其要对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副食品店,学校饮用水及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和清洁工作,不留卫生死角。
三、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新生报到时,各学院要向其发放《甲型H1N1流感防控常识及注意事项》,并提醒学生认真阅读。如发现有发热或流感样症状新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再来校报到;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新生以及来自或近期到过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学生,要与现场医务人员联系,进行重点监测并及时处置;上述两类学生要认真填写《新生入学健康登记表》(附后)。各学院要做好新生入学健康信息汇总工作,于9月5日晚7点前将因身体健康原因推迟报到的学生信息汇总上报至学生处(研究生报研究生党总支)。
学生报到期间,原则上不提倡家长陪同报到,同时尽量减少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室内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门禁工作。
在新生军训开始前,各学院要详细了解参训学生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咽疼等流感症状的,不能参加军训。要高度关注参训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和训练,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训练条件。要注意环境卫生,尽量减少室内的集中活动,集体会议可安排在室外进行。对训练场地要采取封闭式管理,其他年级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军训场地,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对军训期间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参训和承训人员,要立即停止军训活动,并及时送医院就医。
四、加强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内媒体有关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的审核、发布。校内媒体不得随意传播、发布与疫情相关的信息。
山东师范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系电话:86182216,86180015。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咨询专线:86182362。济南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81278905(工作时间),81278816(夜间及节假日)。
附件:新生入学健康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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