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校字〔2008〕125号
校内各单位:
经省教育厅、人事厅审核、备案,同意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我校下列人员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时间自2007年11月算起。聘任时间自2007年12月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我校首次聘任为止。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聘期一律截止到退休时间。在聘期内调离人员,聘期一律截止到调离之日。在聘期内批准自费(含公派自费)出国的时间相应扣除。
现将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及确定相应职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聘任(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中学教师
高级教师:
陈毅佃 高洪霞 李晓霞 侯 彧 刘 蕾 秦 然
秦 岩 曲 铭 宿光辉 王美娥 王 夙 武 艳
张 宁 赵宗昌 周淑菊
一级教师:
蔡 青 陈乃崇 邓 静 丁修峰 冯文慧 郭 冰
侯新磊 纪秀芬 林 琳 刘 娟 刘 亮 刘 玮
刘祥忠 毛晓建 孟 萌 孟 岩 孙 逵 孙 萍
孙巍巍 汤 菁 田雪莲 王 恩 王凤芝 王 娜
王巍巍 王迎喜 吴国瑛 徐海霞 杨冬朋 杨玉华
杨远玲 张 洁 张少琳 赵景宾 朱玉君
二、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隋天龙 薛 林 赵 琨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