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上午,副校长于涛在文化楼接待室会见了韩国国立国际教育院院长河泰允一行。山东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刘永波出席了会见。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同志、韩国政府公派韩国语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谈。
会见中,于涛对河泰允院长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基础建设、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特别是韩国语教育及与韩国的教育交流情况。他说,山东师范大学是中国最早设立韩国语本科专业的高校,目前学校又相继设立了韩国世宗学堂、韩国语学堂。多年以来,学校的韩国语教育得到了韩国政府、高校及民间机构的大力支持,历任韩国驻华大使、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都会来学校访问。2012年我校接收了韩国国立国际教育院选派的两名韩国语教师,她们的教学工作也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认可。于涛代表学校,对韩国国立国际教育院及韩国社会各界的支持表示感谢。
河泰允对我校给予代表团此行的热情接待及两名公派韩国语教师的周到安排表示感谢。他说,通过此次访问,对韩国政府公派教师在山东高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以及山东师范大学与韩国之间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教育交流与合作都有了深入了解,对我校给予两名韩国语教师的安排表示满意,对我校对韩交流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同时简要介绍了韩国国立国际教育院的工作职责,作为韩国教师派遣项目、留学生教育及韩国语能力考试的主管部门,他希望与山东师范大学探讨其他领域合作的可能性。
刘永波就2012年山东省接收韩国政府公派韩国语教师的整体情况做了简要说明,强调了这种教师交流的重要性。他说,作为中韩两国政府之间的合作项目,中国与韩国互派教师到对方教学,这不仅促进了语言方面的交流,而且为将来的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基础,因此山东省教育厅非常重视这种教师交流,山东省高校有条件、也有信心做好政府公派韩国语教师的接收工作。
随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有关人员对两名韩国语教师的工作与生活情况做了详细汇报。韩国语教师代表金粉南讲述了自己的亲身感受,她对我校给予的积极支持和周到安排表示感谢,对在我校的教学、生活表示非常满意,对中国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赞赏。
最后,双方就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如何完善进行了沟通。双方一致表示将继续协同努力,及时互通信息,做好2013年政府公派韩国语教师的接收工作。
据悉,中国国家汉办与韩国国立国际教育院分别代表两国政府于2011年11月24日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教师交流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方已派出200名汉语教师志愿者,韩方已派出43名韩国教师,分别在韩和在华教授汉语和韩语,其中山东省教育厅接收韩国教师33人,包括我校接收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