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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十一”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9-23 浏览量:

山东师大校办字〔2008〕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08年“十一”放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今年“十一”长假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9月27日(星期六)上午按原课程安排上课,下午补10月4日(星期六)上午的课;9月28日(星期日)补9月29日(星期一)的课。

二、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假期结束后,校本部下午的作息时间由原来的14:30-18:00调整为14:00-17:30。长清校区的作息时间及班车运行时间不变。

三、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十一”长假期间两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值班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各单位务请于9月27前将本单位的值班表(从校办主页下载填写)发送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dangban@sdnu.edu.cn)和校长办公室(电子邮箱:xiaoban@sdnu.edu.cn);有关单位在长清校区的值班表发送至长清校区办公室(电子邮箱:shihuimin@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附件:假期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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