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校办字〔2008〕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08年“十一”放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今年“十一”长假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9月27日(星期六)上午按原课程安排上课,下午补10月4日(星期六)上午的课;9月28日(星期日)补9月29日(星期一)的课。
二、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假期结束后,校本部下午的作息时间由原来的14:30-18:00调整为14:00-17:30。长清校区的作息时间及班车运行时间不变。
三、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十一”长假期间两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值班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各单位务请于9月27前将本单位的值班表(从校办主页下载填写)发送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dangban@sdnu.edu.cn)和校长办公室(电子邮箱:xiaoban@sdnu.edu.cn);有关单位在长清校区的值班表发送至长清校区办公室(电子邮箱:shihuimin@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附件:假期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