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校字〔2008〕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原管理与经济学院下属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调整为学校直属单位,为正处级单位,暂定编制5人。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独立后涉及的原人员归属问题由中心与管理与经济学院协商解决。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五一”“五四”放假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8年接收博士(后)待遇问题的规定
Copyright@2017-2023 山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